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宋朝在唐三司的基础上增加了审刑院;元朝设大宗正府;明清时期的司法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明代出现“厂卫”等特务司。元朝时,监察保护和确认宗教僧侣的特权。僧侣案件,一般由寺院主持负责,司法只能就僧侣犯奸盗、诈伪、杀伤人命等重罪案件进行处理,往往给予宽免的对待。在刑法给予僧倡极大。
元朝司法制度_法律资料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元朝司法制度元朝推行民族歧视压迫政策,司法制度也受其影响,带有民族色彩和多元化特征。 (一)司法 元朝司法变化很大2022济南司法考试,机构。作为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起来的集权,元朝统治者接受汉儒建议,明确提出了“附会汉法”元朝 残暴,“参照唐宋之制”法制指导思想。但在实施中采取民族分治,使得元朝法律成为我国古代法律发。
元朝在继承前朝的体制基础上,也有变化元朝混乱吗,在保留刑部和御史台的同时,设置大宗正府来代替大理寺。蒙古人享受了很多的司法特权。 明代: 明清时期也是以三法司为主要司法。但是其职权。此外,在诉讼管辖和审理程序方面,元朝采用“约会”问案制度,机关对蒙汉、军民、僧俗等不同族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案件,由各自主管机构共同“约会”审理。例如,案件“事关蒙古军者”。
3、简述元朝的司法机构 总体来说,元代的司法职责不清,设臵混乱,司法官员的任命带有浓厚的民族歧视色彩。司法,主要有宗正府(主管蒙古及色目人案件)、刑部(主要司。学习了汉族的部分制度,中央同时又保留了原本蒙古族比较落后的制度,连帝王的传承都混乱不堪,司法机关根本就没有一个稳定而有效的制度。元朝在制度方面,值得一提的也就行省制。
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第四节 元朝司法制度 【基本内容】:一、元朝的司法机构混乱元朝皇位继承混乱元朝法律不平等,有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地方上以行省、 路、府、州、县分列五级。 二、诉讼审判制度大部分延续宋代旧制,以。
立法混乱 元朝的法律繁杂、重复且没有章法,国家内容也不规范,甚至有同罪,处罚不相同的情况,执法者定罪困难,严重破坏司法公正。推行用刑为宽的思想,比如:用蒙古旧制的减免办法。因而,滋生了清官信仰司法理念的出现。“官本位”文化、元朝官吏腐败和百姓对贪官污吏的深恶痛绝是出现清官信仰的主要原因。该司法理念在关汉卿公案剧中表现为不畏权贵,为民做主、依罪审案,智慧断。
来源:衡东县农业信息